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说明书:作用与功效、服用方法、用量、副作用、注意事项及参考价格

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说明书 

【药品名称】 通用名称:利君沙(琥乙红霉素片)
商品名称:利君沙
英文名称:Erythromycin Ethylsuccinate Tablets
汉语拼音:Huyihonɡmeisu Piɑn
【成份】 琥乙红霉素
【性状】 本品为白色片。
【适应症】 1.本品可作为青霉素等-内酰胺类过敏或耐药患者治疗下列感染时使用:溶血性链球菌、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、急性咽炎、鼻窦炎;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、蜂窝织炎;白喉及白喉带菌者;气性坏疽、炭疽、破伤风;放线菌病;梅毒:李斯特菌病等。2.肺炎支原体肺炎。3.肺炎衣原体肺炎。4.衣原体属、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。5.沙眼衣原体结膜炎。6.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。7.空肠弯曲菌肠炎。8.百日咳。9.军团菌病。10.风湿热复发、感染性心内膜炎(风湿性心脏病、先天性心脏病、心脏瓣膜置换术后)及口腔、上呼吸道医
【用法用量】 口服
1.成人:一般症状,每次3~4片,每日3次,或遵医嘱。
2.儿童:按体重一次7.5~12.mg/kg,一日4次:或一次15~25mg/kg,一日2次:严重感染每日量可加倍,分4次服用。百日咳患儿,按体重一次10~12.5mg/kg。一日4次,疗程14日。或遵医嘱。
【不良反应】 1.服用本品后发生肝毒性反应者较服用其他红霉素制剂为多见,服药数日或1~2周后患者可出现乏力、恶心、呕吐、腹痛、皮疹、发热等。有时可出现黄疸,肝功能试验显示淤胆,停药后常可恢复。 2.胃肠道反应有腹泻、恶心、呕吐、中上腹痛、口舌疼痛、胃纳减退等,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。 3.大剂量(≥4g/日)应用时,尤其肝、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,可能引起听力减退,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(>12mg/L)有关,停药后大多可恢复。 4.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、皮疹、嗜酸粒细胞增多等,发生率约0.5%~1%。 5.其他,偶有心律失常,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。
【禁忌】 严重肝功能损害者及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 1.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,至少需持续10日,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。2.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,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。3.用药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。4.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耐受时,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耐受。5.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,故应做药敏测定。
【特殊人群用药】儿童注意事项:
尚不明确。

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:
1.因出现肝毒性反应的可能性增加且本品可透过胎盘,故孕妇慎用。 2.由于本品有相当量进入母乳中,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暂停哺乳。

老人注意事项:
尚不明确。
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1.本品可抑制卡马西平和丙戊酸等抗癫痫药物的代谢,导致其血药浓度增高而发生毒性反应。与芬太尼合用可抑制后者的代谢,延长其作用时间。与阿司咪唑或特非那定等抗组胺药合用可增加心脏毒性,与环孢素合用可使后者血药浓度增加而产生肾毒性。2.本品与氯霉素和林可酰胺类有拮抗作用,不推荐同时使用。3.本品为抑菌剂,可干扰青霉素的杀菌效能,故当需要快速杀菌作用如治疗脑膜炎时,两者不宜同时使用。4.长期服用华法林的患者应用本品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延长,从而增加出血的危险性,老年病人尤应注意。两者必须同时使用时,华法林的剂量宜适当调整,并严密观察凝血酶原时间。5.除二羟丙茶碱外,本品与黄嘌呤类药物同时使用可使氨茶碱的肝清除减少,导致血清氨茶碱浓度升高和(或)毒性反应增加。这一现象在合用6日后较易发生,氨茶碱清除的减少幅度与本品血清峰值成正比。因此在两者合用时和合用后,黄嘌呤类药物的剂量应予调整。6.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合用可能增强肝毒性。7.大剂量本品与耳毒性药物合用,尤其肾功能减退患者可能增加耳毒性。8.与洛伐他汀合用时可抑制其代谢而使血浓度上升,可能引起横纹肌溶解:与咪达唑仑或三唑仑合用时可减少两者的清除而增强其作用。
【药理作用】 1.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,为红霉素的琥珀酸乙酯,在胃酸中较红霉素稳定。对葡萄球菌属(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)、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。奈瑟菌属、流感嗜血杆菌、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。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。对军团菌属、胎儿弯曲菌、某些螺旋体、肺炎支原体、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和衣原体也有抑制作用。 2.本品系抑菌剂,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杀菌作用。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,在接近供位(“P”位)与细菌核糖体的50S亚基形成可逆性结合,阻断转移核糖核酸(t-RNA)结合至“P”位上,同时也阻断了多肽链自受位(“A”位)至“P”位的位移,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。
【贮藏】 密封,在干燥处保存。
【规格】 按C37H67N013计0.125克(12.5万单位)
【包装规格】 铝塑包装,10片×2板/盒;10片×3板/盒;12片×2板/盒。
【有效期】 36个月
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H61022359
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 2010年12月28日
【生产企业】 企业名称:西安利君制药有限责任公司
企业简称:利君制药
【参考价格】 ¥13.00 (咨询最新价格)